鞠玉强因保管不善,将潍房权证潍城字第00173500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鞠玉强 2018年6月20日